长沙市第三医院临床试验项目多余款项退款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1 00:00:00
本中心对付款方预付临床试验项目款项,如因项目提前终止或未入组适当例数剩余的临床试验项目经费,按照付款方来款途径退还。具体流程如下:申办方/付款方出具关中心函(如项目终止或结束)-----中心根据合同核算实际发生款项----如有余款需要退款-----由付款方提供盖章版尾款结算函(含退款账户信息)、开具(应退款数)收据---机构办申请医院财务退款。自收到付款方退款收据及盖章版尾款结算函后20个工作日完成退款。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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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三医院机构办
2024年3月7日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