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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特殊门诊病种须知

发布时间:2018.11.12 00:00:00
申报特殊门诊病种须知
70岁以上老人需要家属陪同办理,患多种疾病只能申报一种疾病特门。
初次在我院申报的特门定点医院为 :长沙市第三医院
申报时间:
每个月正常工作日的1-10号之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领取时间:
凭特门收条及特门鉴定费发票,按收条上所示时间及地点领取审批资料
初次申报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 近半年内我院住院资料复印件,在行政楼一楼病案室复印并加盖病案室章
(包括:病案首页,出院记录,与疾病相关的各种检查报告单)
(3) 3至5年门诊记录病历原件、健康体检异常报告原件或住院病史资料
(4) 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5)以前已申办成功要求更改疾病种类的,需上交红色特门本才能申报
再次申报准备资料:
1.红色特门本
2.首次申报时领取的住院资料复印件
3.三个月内的与病种相关的检查报告结果原件
4.恶性肿瘤超过5年,没有复发转移依据的视同康复,不能再次申报
定点在药店取药的,可以在我院检查后,将首次申报资料、近三月内检查报告结果及红本特门本交给定点药店办理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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