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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
作者: 日期:2012-09-21 10:27:00 点击率:
各相关科室:
现将《中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转发如下,请周知。
附件:《中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2]23号)
  科教科
2012.9.20
中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 0 1 2]6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高[2012]7号)、中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的通知》(中大研字[2012]l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遵循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有机衔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授予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有机结合的原则。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建设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满足国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认证标准的、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具有中南湘雅特色的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建设。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中的“临床医学”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
第四条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标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第五条 临床医学硕士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和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受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
第六条 临床医学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第七条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校后先集中学习公共课程和基础理论课程2个月;2个月后进入培训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业课程学习,结合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在临床科研能力训练中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学会文献检索、收集资料、数据处理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临床科研能力与分析能力,完成学位论文。
第八条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础理论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公共科目相结合;专业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规定的专业理论课相结合。
第九条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的要求,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完成规定的临床培训轮转,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规定的各科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
第十条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求:
(一)学位论文类型可以为含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报告,或临床应用研究论文;
(二)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
(三)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第十一条 申请学位资格。申请人完成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完成第一阶段培养和学位论文答辩,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第十二条 优秀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经综合选拔,可以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申请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
第十三条 末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仍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将取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资格。
第十四条 研究生院、临床医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生的招生、课程教学的组织与考核、培养环节管理、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临床医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及研究生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学校要求进行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综合考核,医院管理处负责《中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纳入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范围,享受国家、学校和医院对研究生的奖学金、助医补贴等。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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